2011年7月25日 星期一

禪林寶訓278.言主者要在知賢,得賢者而法有所繼也

278.言主者要在知賢,得賢者而法有所繼也

或菴曰:夫為善知識要在知賢,不在自賢。故傷賢者愚,蔽賢者暗,嫉賢者短。得一身之榮,不如得一世之名。得一世之名,不如得一賢衲子,使後學有師,叢林有主也(與圓極書)


《禪林寶訓筆說》:夫為善知識要具知人之明,識得眾中誰是賢德之者,此真為賢德主人也。原不在以自賢為賢,以得賢為真賢。若使傷毀賢人誰為贊助,難免愚癡之失。蔽覆賢人誰為告語,難免暗昧之弊。嫉妒賢人誰為相長,難免短淺之譏。縱使得一身之榮顯,不如得一世之美名。得一世之美名,又不如得一賢德之衲子更為美也。此何故也?使後之學者有真正之師,叢林有道行之主也。

得人授任,實為盛舉,果得一真正道者,立綱陳紀,卓冠一世,能繼千載之嘉聲,豈不快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