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1日 星期五

禪林寶訓228.謂主者作事,當盡其誠,勿擇利害也

228.謂主者作事,當盡其誠,勿擇利害也

辯公曰:所謂長老者,代佛揚化,要在潔己。臨眾行事,當盡其誠,豈可擇利害,自分其心!在我為之固當如是,若其成與不成,雖先聖不能必,吾何苟乎(月窟集)


《禪林寶訓筆說》:謂做長老者,本是替佛祖宣揚法化,貴乎潔己身心。臨于大眾,凡所有之事,當質直無偽,盡己之至誠,不可揀擇其利害,以分其心。此事在我以至誠之心行之,理應如此。若論事之成與不成,一有定數。雖在古聖先賢尚不能必使之而成,吾何能苟且而強成乎。

一尺水、一丈波,令人下腳不得。若說是容易話,卻行不去。真箇措置人于不可奈何之地。